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宠物托运死了案例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宠物托运死了案例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死亡的几率很大。
不要这样托运。高铁的行李车箱是放行李的,因此设计的时候没有考虑到托运宠物,那是不透气的,几个小时的路程,一路颠簸外加炎热的天气,狗狗是受不了的,有可能会闷死或中暑。建议不要***用此种方式托运。最好找专门的物流公司,用箱式货车托运,托运箱有透气孔就行!
关于平台
很明显从过往滴滴的宣传稿中可以发现,滴滴并没有禁止宠物乘坐,何况即使真后面有了这样的规定,而作为平台没有即使的传达信息和管理好滴滴司机,也难以逃脱责任
关于司机
司机当时接了这个单子后,就等于需负责这个狗的生命安全。但是由于途中司机下去吃面条,把狗留在了车上,最终导致狗的死亡。
狗的验尸结果表明,是在密闭环境里,强光照射下死亡。
那么可以推断出,司机当时离开车,把狗单独留在车上,是导致狗死亡的直接原因。
狗主人的责任
作为狗的主人可能是本次***承担很大责任的一方,因为狗是他自己的,他应该负责照顾狗的安全义务。
趁着这个机会,我们来普及一下关于中暑的知识吧。
首先,我们在临床根据轻重程度的不同,将中暑分为了轻症中暑和重症中暑。
轻症中暑一般症状比较轻,通常表现为口渴,头昏头痛,乏力等症状,通过在阴凉避暑处休息和补液,一般可以迅速缓解,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。
重症中暑,我们根据症状的不同,将重症中暑分为三种类型,分别是热痉挛,热衰竭和热射病。
热痉挛,顾名思义,就是在中暑后出现肌肉组织的痉挛和抽搐,一般发生在四肢比较多见,也可以发生在胸腹部。对于热衰竭,我们在抢救的措施上,最重要的就是补液,把体内丢失的液体通过输液补回来,一般也不会酿成严重的后果。
热衰竭,一般是由于温度升高,导致人体的血管扩张和液体大量流失之后,重要脏器,比如心,脑,肾血液供应不足,而发生晕厥。
在治疗上,最重要的仍然是补液,在补液的同时,可以用冷风扇保证空气的流通,让体温降下来,同时也可以配合使用藿香正气水,人丹等中医药疗法。
热射病,也就是题目中所说到的这种情况,这种情况就比较危险了。热射病会引起体温调节功能的障碍,并进一步影响心,脑,肝,肾等重要器官的血液供应和功能。
在治疗上,必须体外降温和体内降温并用。一方面用冷风扇,冰袋迅速降温,一方面用冰盐水洗胃和灌肠。同时,还需要配合氯丙嗪调节体温,甘露醇脱水防止脑水肿。
热射病死亡率在百分之50左右,在老年人当中,这个比例可能更高。而即便体温恢复正常,也可能会遗留大脑功能,肝肾功能和肌肉组织功能的障碍等。
我的观点是:宠物主人的愚蠢不应由司机买单,国人对于养宠物的科普教育缺失不应由顺风车平台买单
首先宠物属于动物,不是人,按照目前航空托运的赔偿价格是100元/公斤(暂且不讨论这个规定是否合理)。
其次,宠物没有自理能力,无法单独乘车,出了事故“监护人”应该负有主要责任。有人又说了,滴滴平台不是说了春运的时候运用了多少只宠物吗?请分清楚单独乘坐和陪同乘坐,两者有本质区别。
再者,宠物的价格比较虚,拿藏獒举例,前些年炒到几十万上百万一只,而如今呢?即使要司机赔偿,也不应该按照六万这个标准来赔偿,作为一名宠物医生,我自己也刚好养了一只法斗,抛开所谓的“血统证明”及卖家的溢价,市场上法斗比较合理的价格应该是在5000-8000水平(因为法斗产仔率低,而且需要剖腹产)。但是高出这个价格水平,那只能说买家当了冤大头,不可能要求司机去为买家的不合理消费买单吧。我觉得国家应该完善相关赔偿标准,而不是按照宠物的购买价格来算。
最后,我想说,滴滴顺风车(仅指顺风车)作为一个“共享平台”,某些别有用心的人非要把它整垮麽?不管是这次狗的事情还是前段时间空姐的事情,另很多人也跟着起哄批判滴滴,借用车评人38号的一句话来说,那就是“非蠢即坏”。
个人觉得三方都有责任,但是司机的不负责任明显是主要原因。正常情况狗主人和司机交接肯定会详细说明狗的价值和情况 不然谁会脑残花这么多钱运条狗玩耍。当然赔偿问题肯定看***法官怎么判了,碰到爱狗人士可能多赔点,厌狗人士那么狗主人自己倒霉吃亏多点。
我不是法律工作者,仅谈谈一名网约车驾驶员的看法。
这件事应当由狗主人和平台公司负责。
网约车驾驶员并没有要求有养宠物的经验,并且收到乘客发出定单时,并不知道有宠物及单独运送要求。
虽然以滴滴为例的操作章程里有禁止单独运送物品要求,但没有涉及到网约车驾驶员拒绝乘客要求,停止运送产生的补偿说明,甚至面临乘客无理投诉。
这显然是不公平,是平台公司强加于网约车驾驶员的责任,是平台公司转嫁的责任。
乘客也违背了与网约车平台合作的协议,变相欺骗,要胁了网约车驾驶员。
托运行业,所承担的业务,都是物品。托运违规,依规赔偿,这个没异议。至于宠物,没有严格定义,一只金毛狗,不论你把它当什么,终归属畜牲。你把它当宠物,当家人,那是你个人认知,你也有权把它当宠物当家人。但既把宠物当家人,就没有理由钉在笼子里托运,既然钉在笼子里托运,至少在托运期间,你这只金毛就是物品,托运企业收了服务金,就必须把物品安全无损送达,如有损坏遗失,按合同条约赔偿,如有特别合约要求,照特别合约合同赔偿,比如,金毛货主在与托运企业签定托运合同条约时,特别强调金毛不是物品,是自已的家人,须提供***,不能钉在笼子里托运,须专人负责照料送达,并愿此付出更高的服务费,那么金毛在托运过程中死了,货主确实可按家人要求提出赔偿,否则,只能是按物品赔偿。还有,真不知托运活体有什么规定,只是就事论事,有理有理。从法律意义讲,狗只是所有人私产,与其它物品无异。
宠物输送其规范管理制度都是很全面的,但有个问题就是如果输送方不按规定要求去做造成严重后果怎么办?宠物不是一般物品!所以还有另外的法律跟进一个是重罚!一个是反虐待动物法!是必须跟进的,否则后患无穷!
不规范的宠物运输应该取缔!既然养狗人把狗狗当儿子,哪有将儿子托运的道理?既然把狗狗当伴侣动物,哪有将伴侣在酷热天气中关入狗笼的道理?将狗伴侣托运就是变相虐待!在网上爱狗人士批判托运公司简直是万人声讨,既然把狗的死看成是人的惨死那么惊悚、“伴侣”的死就像亲人被虐杀那样使万人激愤,那么是否应该将造成“伴侣”死亡的双方(运输公司和狗主人都有责任)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故意***罪?
承运公司就是自找麻烦,异想天开承运宠物。把狗和正常的货物同时运输,怎么能保证狗不污染其他货物?其他货主毫不知情地取回被狗污染的货物,说不定受到多大的伤害呢!就这次***而言,已经发臭的狗尸体,肯定污染了同时运输的货物,而被死狗污染货物的货主,仍被蒙在鼓里毫不知情。这个承运公司还必须公布和死狗同时运输的货物清单,通知货主并给予相应的赔偿。
运输公司把东西送到了,一根毛都没有少,合同履行到位了。
至于空运转陆运,擅自改变运输方式,这一点运输公司违约在先,可以追责,但也只能在东西已经全须全尾送达的情况下,追究变更运输方式的责任,可以要求适当补偿。运输公司赔偿的几千元完全超出了这个补偿额度。
但如果纠缠所谓的狗“命”,还是拉倒吧。货主托运的是“物”,不是“命”。如果货主在乎这个物的“命”,就应该考虑到运输过程的风险,不计代价、小心翼翼地亲自送回家。
生命权只属于人类,不要拿狗来碰瓷人类!狗作为一个畜牲,仅仅是狗主的“宝贝”,在其他人眼中,就是一个一斤几十块钱的东西而已!
最后问一句:货主会把自己亲生的孩子委托给运输公司千里迢迢运送回家吗?如果做不到,就不要再说了,拿着几千块回家吧。在货主眼里,本来也没有拿狗畜牲的命当回事。
长途大巴车底行李箱的内部在夏季白天气温可达50℃以上,虽然汽车行李箱四处漏风不至于憋死,但几乎没有在40℃以上的封闭空间内可以幸存24小时的狗狗。通常选择长途汽车托运狗狗的犬主人都会选择夜间行驶,天亮就抵达的车辆。
会!
以下几种情况都非常危险。
一、夏天,气温较高的情况下,行李箱内空气不流通,位置比较靠近发动机,箱内温度会比较高,长时间待在里面容易中暑,导致脱水休克,严重的也会导致会死亡!
二、大巴车的行李箱无设计通风口,空气流通情况不好,并且空间狭小货物堆积,行车颠簸并且无人照看,狗的心情也会较不安,情绪也可能影响狗狗,使它呼吸急促增加氧气的消耗。如果该车辆的行李箱门密闭度比较高,长时间行车有可能造成车厢内氧气不足,二氧化碳浓度过高。
三、大巴车行李箱可能因为货物倒塌碰撞造成狗被撞伤或被压伤!
四、同时大巴车的货物运输监管力度至今都是很松懈的,其余乘客行李箱内也可能放置有挥发性有害物质,在空气不流通的车厢内,极易造成狗狗中毒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宠物托运死了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宠物托运死了案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em-girl.com/post/61362.html